转发文--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和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来源:华西立信浏览:2185次更新:2017-1-11
各区(市)县、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认真吸取2016年下半年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市政设施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市政设施建设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和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我市城市市政设施(城市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县、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全面开展城市市政设施(城市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建设安全排查,检查城市市政设施(城市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建设各专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请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6年12月29日前以正式文件报我委。
二、各区(市)县、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编制或修订完善城市市政设施(城市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建设应急预案, 并于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并及时报送我委。
三、各区(市)县、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应建立健全城市市政设施(城市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建设各专业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专家库,组建工作应于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并同时将本地专家库的专家报送我委。
附件: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和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